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举办2016年“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”

纳税人政策培训班的通知

【课程背景】

2016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提出“全面实施营改增,从5月1日起,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、房地产业、金融业、生活服务业,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,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”。2016年3月24日,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(财税〔2016〕36号),2016年3月31日,国家税务总局连续出台了有关建筑业、不动产业营改增细则办法的6个公告(13号-19号公告),全面推进“营改增”的靴子终于正式落地。

“营改增”到底是利还是弊?是降低税负还是税负大幅提高?营改增后,行业的税收风险是否会加大?为了能帮助企业能更好地理解“营改增”的实施办法,让企业实现“营改增”的平稳过渡,并使企业“营改增”后能更好地防范风险,我们于2016年4月21日举办“营改增实务操作与风险控制”公益讲座。

 

【课程对象】

各行业相关企业董事长、总经理、总会计师、首席财务官、财务副总裁、财务总监、财务经理、税务总监、税务经理、经营、预算、审计及合同等部门人员。

 

【课程主办】中山市国家税务局

中山市建筑业协会

中山市房地产协会

中山市保险业协会

中山市地方金融协会

中山市饮食协会

【课程承办】中山市中翰中正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

 

主讲嘉宾】赵述强

中国注册会计师、中国注册税务师、司法会计鉴定人;科技部特聘财务专家、中山市某上市公司独立董事。具有二十几年的财税实战经验,历任企业财务经理、大型公司财务总监、企业总经理、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。在资产重组、房地产项目规划、辅导企业新三板挂牌服务和企业内训方面积累了大量丰富实务经验。

 

【课程大纲】

一、本次营改增的核心意义及企业的风险

二、本次营改增的政策关键点

三、本次营改增新增行业的增值税税率

四、两类不同的纳税人如何认定管理

五、两类不同纳税人的计税方法

六、房地产业建筑业的老合同、老项目

七、建筑服务一般纳税人能否选择简易计税方法:甲供工程、清包工、老项目

八、一般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及发生不动产租赁能否选择简易计税

九、混合销售的新变化

十、如何界定兼营还是混合销售

十一、房地产企业取得土地出让金如何计算扣除

十二、一般纳税人兼有一般征收方式和简易征收方式的项目,如何抵扣进项税额

十三、一般纳税人20165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或在建工程,如何抵扣进项税额

十四、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及全新的进项税额转入

十五、房地产、建安企业在营改增前发生的业务如何开票交税

十六、生产制造企业在营改前发生的建筑安装业务如何开票交税

十七、纳税义务时间有何变化

十八、营改增环境下经营模式的改变

 

【费用说明】本次培训免费

 

【注意事项】1、需凭票入场,于当日签到时派发座位票,请按票上座位号入坐,全场座位合计1470个,座位先到先得。

2、中山纪念堂停车位有限,请选择公共出行或拼车;

3、因会场中午不提供休息,下午开门时间为2:00,依然是凭票入场,坐回原位,请各位保管好自己的入场票。

【会场纪律】会场内严禁吸烟,乱扔纸屑,随地吐痰,请勿携带食物入场;会议期间请把手机调至震动或静音,不得随意走动影响他人听课;请保管好自己的财物防止丢失;如遇紧急情况,请有序离开会场,切勿推搡。

【培训时间】2016年4月21日全天       8:30-9:00签到领入场券;开课时间:9:00-12:00,下午:2:30-5:30

【培训地点】孙中山纪念堂报告厅(中山市孙文中路190号)

【乘车指引】001 002 005009 021 050 209 K12 到达纪念堂站下车。

【联 系 人】张灵

【联系电话】0760-88668899/18028338987   【传真号码】0760-88962900

【微信】346681338    【QQ】346681338    【电子邮箱】346681338@qq.com